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11月3 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5-210300-00010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能源(客车型)电动车
预算金额(元):18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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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分项采购最高限价 (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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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01 |
新能源(客车型)电动车 |
详见货物需求 |
1 |
180000 |
工业 |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合同履行期限:第001包合同签订后(60 )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兼投兼中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厢式专用汽车
预算金额(元):174900
最高限价(元):1749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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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分项采购最高限价 (元) |
所属行业 |
|
004 |
01 |
厢式专用汽车 |
详见货物需求 |
1 |
174900 |
工业 |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合同履行期限:
第004包合同签订后(60 )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