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原鞍山市双山医院)污水站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关于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标识标牌采购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鞍卫函(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双山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原鞍山市双山医院)污水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 2.2 工程规模:医院根据环保管理部门的规定,拟将医院污水站进行改造升级,采用国家环保局推荐的医疗污水“二级处理+消毒”的工艺。 2.3 投资额:100.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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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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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施工图的设计(包括工艺技术方案编制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艺管线、建筑工程等各专业施工,并通过环保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交付医院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6 工期要求:2020年08月14日开工2020年11月12日竣工,计划工期9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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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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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 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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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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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5日10:3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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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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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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