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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0-07-31 |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监理已由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0]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内、庆丰净化站内、八家子街、柳西街
  2.2 工程规模:包括庆丰净化站改造、加压泵站改造、管网改造和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如下: (1)庆丰净化站改造 新建3117.6平方米直热机房1座及其附属设施,内含运转层、设备层、高低压配电间及自动控制间等,其总提热能力为120兆瓦;将原有供水加压泵房改造成冲渣水退水和反冲洗水提升综合泵房,新增冲渣水退水泵3台,反冲洗泵2台。 (2)加压泵站改造 对原洄水加压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供热系统的系统注水点和第二补水点,新增补水定压泵2台、补水水箱2台。 (3)管网改造 更换各类管径冲渣水及供热管道2708米,其中,DN1000高密度聚乙烯预制复合保温管650米,DN1000螺旋焊缝钢管850米、DN900螺旋焊缝钢管435米、DN800螺旋焊缝钢管76米、DN700螺旋焊缝钢管166米、DN600螺旋焊缝钢管148米、DN500螺旋焊缝钢管383米。 (4)设备购置 购置直热机20兆瓦6台,冲渣水退水泵6台,供暖循环水泵3台,旋流除污器1台,冷却水箱1台,补水箱3台,冷却水泵2台,空冷器4台,冷凝水泵6台,补水定压泵3台,污水泵3台。
  2.3 投资额:92.16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额(万元)
AGJY2020-ZJGC088001001
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监理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365
92.16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2.6 工期要求:2020年09月05日开工2021年09月05日竣工,计划工期365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5.投标报名
  取消报名环节。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5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5日14: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监理”及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114016。投标文件由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康宁街13甲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人:
王春至、杨婷婷、高志超
电话:
0412-2661240
电话:
024-235936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m15204081524_1@126.com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