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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立山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30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鞍山立山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高新区备案。以鞍高开经发审【2020】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抗疫特别国债(国有资金)97.66%,高新区财政投资2.3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立山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高新区千山镇黄岭子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工程垃圾转运站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276.06平方米(含地下)每日垃圾转运量390t/d,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及指挥室2602.32平方米,日处理量60t/d。垃圾转运站设备含上投料压缩设备、22米立方固定箱、负压除臭设备、交通指挥系统、上位机控制系统、大屏显示系统、全站监控系统、无线及有线语音系统、餐厨垃圾转运箱、空间除臭、渗滤液真空收集系统、卸料口密封系统、高压清洗设备、地面清洁车、餐厨卸料位进料系统、大件破碎系统等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8236001001
鞍山立山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
本工程垃圾转运站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276.06平方米(含地下)每日垃圾转运量390t/d,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及指挥室2602.32平方米,日处理量60t/d。垃圾转运站设备含上投料压缩设备、22米立方固定箱、负压除臭设备、交通指挥系统、上位机控制系统、大屏显示系统、全站监控系统、无线及有线语音系统、餐厨垃圾转运箱、空间除臭、渗滤液真空收集系统、卸料口密封系统、高压清洗设备、地面清洁车、餐厨卸料位进料系统、大件破碎系统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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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8日 开工至 2021年11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 2 名。
    6.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监理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监理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 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2日 13: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递交地址: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0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6.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不见面开标: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单位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 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林栋
姓名:
苏文栋
单位:
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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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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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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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林栋
联系人:
苏文栋
电话:
0412-5213350
电话:
0412-583077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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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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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