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余热利用地区板块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余热利用地区板块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己由关于《鞍山市余热利用地区板块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鞍东发改备(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地区,站前街、铁东一道街青年街、钢城街、国际花园、星光社区、申江社区、八卦社区、北杉社区、和平社区、健康社区、十四道社区、十二道社区等余热区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造市政一级网、改造二级网、改造入户管道及楼内供热管道、改造换热站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为:
1.改造市政一级网预制直埋保温管共计12336米,更换阀门49个,阀门井16个,补偿器36个。
2.改造二级网预制直埋保温管共计68660米,更换阀门2187个,阀门井213个。
3.改造入户供热管道共34836米;改造楼内供热管道共149635米,更换阀门2689个。
4.改造换热站72座,更换循环泵25台、补水泵27台、换热器8台、水箱20个、除污器3个、阀门330个。
5.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57637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98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6月16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名称:鞍山市余热利用地区板块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EPC
标段编号:E210300ET05000094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材料设备检验试验、预算、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需要中标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10294.4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且其中只能有1家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4)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诚信库可查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 (4)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5)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相关要求执行通知内容。(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1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4月28日 13时00分至2026年5月9日 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20日 09 时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盒工具https://nxbox.Inzb.com:8888/#/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i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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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 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 刘超,联系方式: 0412-2699511
2.招标负责人:王楠,联系方式:1322425006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五十三号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邮编: 邮编:110000
联 系 人: 郑工 联 系 人:王楠
电话: 412-2316880 电话:13224250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2242500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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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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