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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银行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业务简介

发布时间:2017-06-02 | 阅读次数:
 

为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拓展中小微贷款市场,现将盛京银行中小微企业采购贷业务作简要介绍。

一、中小微企业采购贷业务(简称采购贷)是指根据中小微企业(简称申请人)获取的地方政府采购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以采购单位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或国有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而开展的融资业务。

二、政府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类:家具、办公服装、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车辆、电梯、音视频设备、农用物资和锅炉等;

2、工程类: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和电梯安装等;

3、服务类:信息技术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展览服务、法律服务、银行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等。

政府采购仅限于质量合格、不易产生纠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受外围市场影响较小的产品。

三、采购贷为定向贷款,只能用于申请人中标项目所用的贷款,须遵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采购贷业务流程为:贷款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约、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五个环节。

四、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正常,股权结构清晰,管理规范;

2、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交易信息真实、透明,在银行、税务、工商、外管局及海关等无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时间原则上在一年(含)以上,具有一定时期或数量交易,(申请人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4、与采购单位无关联关系,期间未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5、融资项目真实可靠、合法合规,保证我行能够对融资项目的物流和现金流实施有效监控;

6、须在我行开立唯一的回款账户,未在其他银行办理政府采购贷业务,未办理存款质押业务;

7、须自身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稳定。

(额度、期限、利率等具体问题可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中岩、顾仕炜

联系电话:0412-8594776      0412-85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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