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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经济开发区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资金采购第三方咨询机构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 阅读次数:
(鞍山经济开发区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资金采购第三方咨询机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7-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资金采购第三方咨询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前:招标文件47页资格审查表序号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变更后:招标文件47页资格审查表序号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5日 09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0806@163.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5、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7、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旅街27栋5层9号
联系方式: 0412-266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奕盈
电  话: 0412-266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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