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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鞍山市肿瘤医院基因检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2 | 阅读次数:
鞍山市肿瘤医院基因检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肿瘤医院基因检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00-19440
项目名称:鞍山市肿瘤医院基因检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55
采购需求:鞍山市肿瘤医院基因检测第三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采购人可根据医院对于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最多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地点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04227393。电子备份文件由顺丰快递(建议)送至指定的电子备份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电子备份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电子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电子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电子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电子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电子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肿瘤医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莘华路339
联系方式:0412-6457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8003
邮箱地址:chenliu@cntcitc.com.cn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靳云峰、张兵
电 话:024-62100999-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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