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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汤岗子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6 | 阅读次数:

(汤岗子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汤岗子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7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11-00005

项目名称:汤岗子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在预算资金保障,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16日至2359分至20260424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7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04270930(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有关公告发布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若两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街道办事处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899号

联系方式:0412-2414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街道正德街10号千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19室

联系方式:0412-2418269

邮箱地址:qsqzfcgzx@163.com

开户行:不适用

账户名称: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不适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琦

电 话:0412-241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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