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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JH26-210300-04561

 项目名称: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朗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46-1号(2-18-2)

中标(成交)金额:5,789,000(元)

评审总得分:95.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鞍山市运粮河对鞍山市运粮河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初期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提升水体溶解氧,降低 COD、B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指标,逐渐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在运粮河上游污水厂【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为总磷、氨氮执行地表四类,COD、BOD地表五类,其他执行一级A[(CODcr)≤40 mgL、氨氮≤1.5 mgL、总磷≤0.3 mgL];鞍山市永宁污水厂出水指标为COD、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COD≤40 mgL、氨氮≤2 mgL),其他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总磷≤0.5 mgL)】无降雨等突发性水环境影响下,COD、氨氮、总磷三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且要求在服务区域内安装应急设施,使其在突发性水环境事件下具备投加除磷、除氨氮微生物菌剂。★二、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对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后湖水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降低污染物指标。要求在没有突发性水环境事件的情况下,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内,透明度>25cm,溶解氧>2.0mgL,电位>50mv,氨氮<8.0mgL,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因降雨等原因调节湖内水质超标要求在一周内处理至达标。

服务要求:★一、鞍山市运粮河 对鞍山市运粮河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初期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提升水体溶解氧,降低 COD、B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指标,逐渐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在运粮河上游污水厂【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为总磷、氨氮执行地表四类,COD、BOD地表五类,其他执行一级A[(CODcr)≤40 mgL、氨氮≤1.5 mgL、总磷≤0.3 mgL];鞍山市永宁污水厂出水指标为COD、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COD≤40 mgL、氨氮≤2 mgL),其他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总磷≤0.5 mgL)】无降雨等突发性水环境影响下,COD、氨氮、总磷三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且要求在服务区域内安装应急设施,使其在突发性水环境事件下具备投加除磷、除氨氮微生物菌剂。 ★二、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 对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后湖水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降低污染物指标。要求在没有突发性水环境事件的情况下,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内,透明度>25cm,溶解氧>2.0mgL,电位>50mv,氨氮<8.0mgL,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因降雨等原因调节湖内水质超标要求在一周内处理至达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合同履行到期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一、鞍山市运粮河 对鞍山市运粮河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初期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提升水体溶解氧,降低 COD、B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指标,逐渐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在运粮河上游污水厂【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为总磷、氨氮执行地表四类,COD、BOD地表五类,其他执行一级A[(CODcr)≤40 mgL、氨氮≤1.5 mgL、总磷≤0.3 mgL];鞍山市永宁污水厂出水指标为COD、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COD≤40 mgL、氨氮≤2 mgL),其他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总磷≤0.5 mgL)】无降雨等突发性水环境影响下,COD、氨氮、总磷三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且要求在服务区域内安装应急设施,使其在突发性水环境事件下具备投加除磷、除氨氮微生物菌剂。 ★二、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 对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后湖水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降低污染物指标。要求在没有突发性水环境事件的情况下,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内,透明度>25cm,溶解氧>2.0mgL,电位>50mv,氨氮<8.0mgL,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因降雨等原因调节湖内水质超标要求在一周内处理至达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玥琦、王凤艳、周琳、赵宇(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运粮河流域及调节湖水质达标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76%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8,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0412-8060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祥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48栋1-2层S15号

联系方式:1804120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松

电      话:1804120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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