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进场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其他适宜由市场化配置的自然资源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交易活动,组织签订交易合同和政府集中采购履约验收。
(四)负责评审专家库的使用。
(五)承担维护交易活动秩序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传真):0412-5589007
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邮政编码:11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