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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7-07 | 阅读次数:
 

按照市政府相关通知要求,市公管局认真梳理和总结贯彻落实我市全链条工作部署和2017年工作计划中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630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259项,总成交金额为82.64亿元,共节约国有投资8236.2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65项,成交金额5.37亿元,节约国有投资3646.25万元,节约率为6.36%;政府采购项目160项,成交金额74.67亿元,节约国有投资4589.98万元,节约率为0.61%;产权交易项目21项,成交金额1634.96万元;土地交易项目12项,成交金额2.43亿元;矿业权交易项目1项,成交金额104.95万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对标“智慧鞍山”建设任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系统建设出台的相关政策规章,初步确定了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该项目已入围我市智慧政务专题小组的首批推进项目,论证后将进行招标建设。

二是向省级平台上传数据。按照省发改委相关要求,在会同软件公司进行数据对接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省平台前置机的安装调试和软件操作培训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20169月至20175月交易历史信息的集中上传,并实现了实时数据的常态化录入上传。海、台、岫县级交易平台数据上传通道也已建成并完成相关培训,目前也已实现数据上传常态化。

三是贯彻我市“质量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开展交易服务质量评价活动。完善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软件的各项功能,并完成了大厅服务人员的培训。建立了交易中心、交易参与方评价与窗口自评相结合的服务评价体系,目前相关制度已于6月起执行。

四是落实我市关于发展“金融+”的文件要求,与银行探索开展政企合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与盛京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会商,探讨投标保证金收取电子化、开展政府采购网上信用金融服务的技术实现手段和具体方案。目前,已与盛京银行成功实现政企合作,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盛京银行政府采购网上信用金融服务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是促进购买服务项目交易规范高效进行。提前介入项目提供服务的相关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将于近期印发执行。顺利完成了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至千山景区快速旅游通道(鞍山北出口连接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市环境保护局鞍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等21个市级重点项目的交易工作。

六是与鞍钢开展“地企共建”。深化与鞍钢招标平台的战略合作,推进两个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2016年与鞍钢招标公司开展合作的基础上,与之共同商讨起草了合作框架协议,并探讨部分子系统和模块的共享可能性以及其他合作项目。目前,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已纳入本地中介机构库,并为鞍山立达供暖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等项目的交易提供了中介代理服务,获得了更多参与本地项目交易的机会。鞍钢专家库也于近期接入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了对82名鞍钢项目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

七是提高交易参与方规范交易水平,组织开展采购招标人、投标人培训。上半年举办了物业、食堂类服务企业投标业务培训会,11家相关领域企业参加培训;会同市财政局举办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培训会,我市400多位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此次培训。

(三)部门特色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在通用型货物政府采购中引入电商平台采购模式。学习考察盘锦、蚌埠、无锡先进经验,与京东慧采、苏宁易购等国内知名电商进行对接交流,共同探讨了在鞍山引入电商模式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方式。目前,已拟定初步方案,拟直接引入电商标准模式,平台由电商开发建设并维护,数据接入鞍山交易平台端口,保证实时在线监管和全流程监管即可。方案正在进行部门沟通会商。

二是推行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便捷交易方式此种交易方式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动态管理的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招标人在名录库内可以通过简单报价,以合理低价法确定承包商;也可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包商。目前,《鞍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和《鞍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已起草并经过多次完善,正在进行部门沟通会商。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公管局始终正视市级交易平台在交易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平台运行五年来,国家和相关部委陆续出台多部政策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初,我市根据省市交易现状建立的交易系统逐渐暴露出诸多缺陷,既无法与国内发达地区比肩,难以更好满足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事业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需要。一是交易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平台源头防腐功能发挥比充分,但有些交易活动还存在电子化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二是交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竞争主体、评审专家和中介机构等诚信考核管理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力度不够,废标条款门槛过高,交易活动流标废标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参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时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与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做好开放服务业市场相关工作。完善并印发《关于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实施办法》,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竞争择优确定交易主体。认真做好中介机构抽取服务和交易公告发布等工作,实现合作方的市场化择优选择,不断推进服务业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

(二)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的需求框架,起草详细的现有平台改造方案,同时开展采购招标等工作,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与国家平台在技术层面实现对接。

(三)进一步强化对基层交易平台的工作指导。按照国家、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推进县级交易平台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上传,提升县级平台交易服务全程电子化水平。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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