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辽宁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辽财行规〔2025〕9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现行集中采购目录,鞍山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鞍山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确定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负责全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和订立框架协议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了全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框架协议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鞍山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PDF格式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10月24日前反馈。
联系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湘宁
电 话:0412-5586826
附件:1.《鞍山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鞍山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7日